虚拟主机评测网-最具影响力的虚拟主机评测平台.
虚拟主机评测网 -> 站长学院
推荐商家 
虚拟主机评测网通告:自2022年8月19日起,本站将对所有信息进行排查,违规内容将直接删除,过期信息将进行隐藏,如果发现您的信息无法打开,请及时联系QQ,请注意分辨评论内容、评论者IP及地址,以免被枪手迷惑。


工信部针对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侵权做出规定


  中新网7月27日电 为加强对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的管理,保护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和用户的权益,今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起草了《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对外公开征求意见。规定中针对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做出了相应规定。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中指出,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有下列侵犯其他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包括:

  1、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其他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合法权益,或者诋毁其他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或者相关产品;

  2、恶意对其他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或者相关产品实施不兼容;

  3、因正当理由与其他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服务或者相关产品不兼容的,未主动向用户进行客观提示,或者欺骗、误导、强迫用户做出不使用其他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服务或者相关产品的选择;

  4、干扰或者影响用户终端上其他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或者相关产品的运行,或者修改其他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或者相关产品参数;

  5、欺骗、误导、强迫用户卸载、关闭其他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或者相关产品,或者以其他方式限制用户使用其他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或者相关产品。

  6、其他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行为。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中指出,对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在用户终端上进行软件安装、运行、升级、卸载等操作,应当提供明确、完整的软件功能等信息,并事先征得用户同意。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有下列行为:

  1、未经提示并由用户主动选择同意,擅自在用户终端上安装、运行、升级、卸载软件,或者以欺骗、误导、强迫等方式安装、运行、升级、卸载软件;

  2、未提供与安装方式同等或者更为便捷的卸载方式,或者在未受其他软件影响和人为破坏的情况下,未经用户主动选择同意,卸载后仍然有可执行代码或者其他不必要的文件驻留在用户终端;

  3、未经提示并由用户主动选择同意,修改用户浏览器配置或者其他设置,迫使用户访问特定页面,接受指定产品或者服务,或者产生其他妨碍用户正常使用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后果。
« 用户体验设计的五项原则网站设计七宗“罪” »
  •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

最新文章

随机文章

广告刊例 | 版权申明 | 媒体报道 | IDC一览表 | ATOM | RSS
版权所有 © 2007-2012 adminxy.com 虚拟主机评测网 保留所有权利
声明: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带有钻石标志的主机商为本站广告商,请注意分辨。
广告联系QQ:350017209 注明:虚拟主机评测
Powered by:AnyCms 3.0 Dev 皖ICP备2021007806号-19